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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腊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声音、标语等。
商标注册后自注册日开始算起10年有效。
德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声音、标语、气味等。
德国商标注册时会先颁发注册证再公告,若在公告期内被异议掉,即使已拿到注册证书商标也不能生效。
意大利商标注册 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字母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等。
意大利商标注册时不对“相对理由”进行审查,即官方不会主动审查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而主动驳回,因此商标很容易通过审查。
新西兰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颜色组合、气味、声音等。
日本采用先核准注册发证再公告异议的流程,在拿到注册证后还要关注商标在异议期的动向;
若在公告期被异议掉,即使已拿到注册证书商标也不能生效。
日本商标注册后自注册日开始算起10年有效。
智利采用公告前置程序,即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,再进行实质审查,所以即使顺利通过异议程序也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。
柬埔寨要求申请人在注册后第5-6年主动提交使用/未使用声明;该国采用先核准注册发证再公告异议的流程。
欧盟目前包括27个成员国:奥地利、法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比利时、德国、卢森堡、瑞典、丹麦、希腊、荷兰、芬兰、爱尔兰、葡萄牙、匈牙利、波兰、捷克、斯洛文尼亚、斯洛伐克、爱沙尼亚、立陶宛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、拉脱维亚、保加利亚、罗马尼亚、克罗地亚。即一次性申请就可以保护到27个国家。
欧盟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,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。
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等。
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过实际使用的,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,不可抗力除外。
法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数字、徽章、颜色、立体形状等。
泰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数字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、标语、外观等。
澳大利亚商标注册 采用“使用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颜色组合、气味、标语、声音等。
澳门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但在某些情况下,也可以“在先使用”主张商标权。
澳门商标申请所需材料中,委托书需要公证。因澳门仅接受一标一类申请,提交申请时,需要已公证的委托书,即使是同一个申请人在不同类别上注册商标,有几份申请就需要几份公证后的委托书。
澳门商标注册后7年有效,有效期自注册日开始起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