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。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颜色组合、标语、声音、气味等。
商标注册后自注册日开始算起10年有效。
韩国商标注册 业务详情:
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过实际使用的,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,不可抗力除外。
在审查员对商标申请审查结束之前,任何人可向审查员提交第三方审查意见,类似于异议申请,主要用于阻止该商标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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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伦比亚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等。
哥伦比亚采用公告前置程序,即先公告工第三方异议,在进行实质审查,所以即使顺利通过异议也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。
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、标语等。
伊朗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、标语、外观等。
伊朗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的商品和服务描述,接受一标多类申请,第33类和第32类含酒精商标不得注册,不接受一标多类申请。
伊朗商标注册后自申请日开始算起10年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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